男子网上买来他人身份证骗领银行卡被判三年

更新时间:2020-06-17 18:16:26

商报讯 一男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到银行办理银行卡起飞吧!”,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后报警将男子抓获。日前她觉得这个选择稍显草率。曾经立志一起当公务员的舍友,经麻江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依法判处男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日前,一男子持他人身份证到工商银行麻江分行办理开户业务,银行工作人员发现,男子与身份证上的人信息不一致,怀疑系骗领银行卡遂拒办,并由大堂经理和保安将男子拦下。警方接警后迅速将该男子控制,缴获居民身份证26张、银行卡51张及相关开户单据。

经公安机关查明,该男子名叫余某明,系福建泉州人。其于2015年年底在上购买了40张他人第二代身份证,到云南、广西、贵州等地商业银行,冒用上述身份证办理了50余张银行卡,用于售卖获利。此后,公安机关在相关快递公司的协助下,将已寄出的银行卡及时拦截并扣押。

该案经麻江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麻江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余某明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陈摔 吴常婵 左春林 来源:贵州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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