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城西区明令家校网络交流五要五不要计划

更新时间:2022-02-03 04:37:20

青海西宁城西区明令家校络交流“五要五不要”

据《每日邮报》2014年8月28道 9月29日,西海都市报从城西区教育局获悉,城西区出台家校络交流平台 五要五不要 管理规定,规范区属各校、幼儿园、工作群等家校络交流平台的管理,为减轻广大家长、学生过重工作学习负担。

五要

发布信息要符合教育方针、政策。要把平台交流的作用发挥好,要体现管理水平和教师素质,不违反教育收费政策,要控制信息发布的数量,引导广大家长、学生喜欢平台交流。

发布信息要注重实效。要利用平台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广大家长、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发布信息要传递正能量。既要引导广大家长、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价值取向,又要把交流平台作为传递党的声音、反馈校情民意、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

发布信息要文明有礼。不随意组织无关人员在工作群交流。礼貌、规范、温和地使用语言,一般情况不使用语音交流,注意区分朋友群和工作群,不滥用私人化表情。

发布信息要规范严谨。要尽量减少信息往来次数,特殊的或通知,应当参照正规行文规范要求。

五不要

休息时间不要发。信息发布要在工作时间内(8::30、14::30,特殊紧急情况除外),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家长的休息权利。

作业、成绩排名等不要发。学生作业教师要当堂布置,不得在交流群中发布。不得发布学生考试成绩。批评、表扬不发,拉票评比不发。平台交流人员必须为实名。

未经区教育局许可的求助、慈善、募捐等活动信息不要发。尤其是教师因工作需要建立的、工作联系群,严禁在教育行为上 超纲 。一般性通知等,原则上不点赞、不回复(确需回复不得在群内,要回复给个人),避免 拍马屁群 的出现。严禁刷屏,相同内容不要重复发。严禁教师乱建群,不得加入家长交流群。

与工作无关的言论、图片、链接等信息不要发。做到政治敏感话题不发,涉密资料不发,涉黄、涉赌、涉毒不发,不明来源负面不发,违法违规信息不发,自觉维护络交流平台环境的洁净。与工作无关的商业性质的广告或商品营销不发,严禁教职员工成为 微商 ,避免 广告群 的出现。

他人隐秘信息不要发。各单位对掌握的个人电子信息要严格保密,不得以电子表格、文档等形式随意发布学生的家庭具体住址,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电子信息。

城西区教育局要求各单位履行好平台的考核、监管等工作。将平台作为络意识形态制考核的重要依据,纳入教师考核范围之内。

要求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重视平台建设,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明确分工,强化工作举措,确保高效使用络交流平台,更好地服务学生、服务家长、服务群众。

对于违反此规定的在职干部、教师、职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违反法律法规的,追究相应的法律;代课教师、临聘人员要坚决辞退,同时,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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