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制定出台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相衔接吧

更新时间:2022-01-24 04:09:59

四川省制定出台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相衔接实施方案

近日,四川省民政厅牵头会同财政、人社、卫计、扶贫、保监等省级相关部门印发了四川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相衔接实施方案。

并不是显而易见的 《方案》坚持以保基本为核心、救大病为重点,在现行医疗救助政策基础上,对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提出如下措施:一是明确作用定位

。《方案》明确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中共同发挥基础性作用。二是规范诊疗付费。《方案》明确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众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看病就医不预收住院押金,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改革,就医用药原则上使用医保目录范围内药品和项目。三是上调报销比例。《方案》明确将实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并将大病保险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报销比例上调5—10百分点。

《方案》的实施,将惠及全省528万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以及其他困难群众。(根据四川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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