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铺镇土地证遗失公告年第吧
更新时间:2022-01-27 04:25:48
十里铺镇土地证遗失公告(2017年第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下列不动产权证书申请补发情况公告如下:
申请事项:不动产证书补发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宗地号
1
刘立河
十里铺镇芦堰村二组
2
刘能文
十里铺镇芦堰村三组
3
万恩权
十里铺镇芦堰村三组
因此德隆和隆多显然是更合适的目标 4
李勇
十里铺镇芦堰村四组
5
彭明福
十里铺镇芦堰村四组
6
周胜华
十里铺镇芦堰村四组
7
陈光平
十里铺镇芦堰村四组
8
黄明金
十里铺镇芦堰村四组
9
万小华
十里铺镇芦堰村四组
10
黄军山
十里铺镇芦堰村四组
11
王明兴
十里铺镇芦堰村四组
12
黄文昌
十里铺镇芦堰村五组
13
董振兴
十里铺镇芦堰村五组
14
黄锦华
十里铺镇芦堰村五组
15
彭峰
十里铺镇芦堰村五组
16
朱定山
十里铺镇芦堰村五组
17
陈美清
十里铺镇芦堰村五组
18
曹光新
十里铺镇芦堰村五组
19
郭志清
十里铺镇芦堰村六组
20
黄发新
十里铺镇芦堰村六组
21
张刚华
十里铺镇芦堰村六组
22
张刚新
十里铺镇芦堰村六组
23
何洪付
十里铺镇芦堰村七组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将以上遗失不动产权证书声明作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如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者须在公告期内向沙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附有关证明材料)。公告期满无异议,我中心将依法为其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联系地址:沙洋县平湖路2号(沙洋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0724—
沙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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