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法修订月底二审有多点突破美食
更新时间:2020-12-30 03:44:26
环境保护法修法再次推进。
独家获悉,《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将在今年6月底进行二审,如果进行顺利,将有望在年底出台。
据了解,二审稿和一审稿区别较大,在信息公开、公众参与、按日计罚和环境影响评价等此前争议较大的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涉及和细化。
一位环保部官员表示,目前的修改案能否通过二审,还存在不确定性,毕竟需要平衡各方利益,但高层对环保立法非常重视,年底出台可期。
修法,怎么改
自2011年1月下旬全国人大环资委启动《环境保护法》(下称环保法)的修法程序后,争议就未曾停止。
最初的修改稿由环保部牵头完成,当时,环保部成立了以环保部部长 为组长、各司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 环保法修改工作领导小组 ,完成草案初稿。
此后,多位学者也开始将撰写的建议稿汇总至全国人大环资委,至当年9月,人大环资委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修正案的草稿版。
当时人大环资委提出的修改方向为 有限目标,突出重点 ,此举引起了很多环境学者的争议,彼时,对于环保法的修订,学界和政界一直存在 大修 和 小修 的争论,甚至存废之争。 立法陷入了僵局,一时难以推进,主要原因就在于利益相关方,在修改的条款上存在比较大的分歧。 一位接近修法的业内人士日前对经济观察报表示, 相关部委由于职能交叉存在利益的界定,地方政府则普遍存在抵触的想法。
此后,修正案草案多次进行修订,直到去年8月底,草案通过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也就是一审,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
环保法一度被认为是当代中国执行效果不佳的法律之一,其原因主要是在1979年试行至今,未有实质意义上进入立法计划的修改,但是在这 0年间,诸如大气、水、土壤等位阶其下的环保领域的专业性法律法规却颁行和修订了20多部,环保法在很多内容上无法与之衔接甚至产生了冲突。 而对于一审,学界、环保部门和地方政府等角力较深的 政策环评 、 信息公开 等焦点,在该次草案中并未突出修订,最大的亮点仅在于提出云南农村干部学院是2009年经云南省委、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和加强了 环保达标纳入政绩考核 等多个针对地方政府进行环境监督管理的强制性约束条款。
二审:大改?
草案在6月底准备上人大常委会进行二审,如果推进得顺利,年底有望出台。 上述环保部官员透露, 如果还要修改,就会继续推迟,不过现在高层方面很重视。 上述官员表示,二审稿和一审稿区别较大,在信息公开、公众参与、按日计罚和环境影响评价等此前争议较大的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涉及和细化, 像环保部曾在一审后公开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二审稿也都基本都采纳了。
其实,一审的征求意见稿公布后,让很多人大跌眼镜,不仅很多争议问题被搁置,而且也对环保部进行了一定的 削权 。
也正是因此,环保部整理并公布了其对 《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其中包括关于草案的主要意见和社会各界、环保系统关于草案的具体建议。
其中,环保部认为,草案规定的要求环保部门 会同有关部门 制定排放标准、建立监测制度,并由 发展改革部门 提出总量控制指标分配意见等条款,不仅与现行有效的职责分工和管理体制相违背,而且弱化了环保部门的综合宏观职能。
总量控制一直是环保部在负责,草案提出改由发改委分管确有不妥。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曦表示。王曦向经济观察报分析称,环保工作涉及面广,有多个部委参与在情理之中,较为合理的提法应该是 由环保部牵头,综合协调各相关部门 。
但环保法的修订不仅是确权,更多的是修补。环保法如何与现行的诸如大气、水、土壤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保专业性法律法规相衔接,形成与美国的《清洁空气法》一样具有完整效力和约束力的大法。
原全国人大环资委办公室副主任、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就曾对经济观察报表示, 环保法修改的法眼主要有两个,一个是 0多年来逐步建立起来的环境监管制度如何在新的环保法中体现,一个是信息的公开,政府发布的信息能否公开,披露的信息如何得到社会监督。
这一次两者都将有所改善,信息公开、公众参与、按日计罚和环境影响评价等此前争议较大的方面都将在二审中有不同程度的涉及和细化。
特别是,二审加入了按日计罚的内容,是个很大的突破。据了解,在修正案的初稿中提及 按日计罚 等多条针对损害环境通用性处罚规则,但在一审中却被剔除。
对于并未在一审被最终采纳的原因,原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汪光焘曾解释称,对 按日计罚 等意见,在现行环境保护法和相关单项法律中尚未涉及,有关部门也没有形成一致意见。
与 按日计罚 等意见命运如出一辙的是,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等建议意见也未能如愿在一审中体现。
当前,很多项目前期没有让公众参与,造成信息传导闭塞,形成了一些环境群体事件,环保法的修订要让公众可以畅通地表达民意,不仅仅是在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后了解相关信息,而是要在前期就让公众参与到决策中,让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骆建华表示。
环评报告和环境信息的全公开是大势所趋。 上述环保部官员表示, 环保法作为大法,不可能做到具化和细化,但相关内容在二审中将会有所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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